新增業界專家資料 ↑首次聘請的業界專家填此資料↑
編輯業界專家資料 ↑修正聘請過的業界專家資料↑

113-2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公告  教育部辦法  本校要點

※請詳閱以下文字說明,謝謝。

※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新版系統,除業界專家外,一律使用『校務行政系統帳密』登入(★★★不是Portal帳密)

※因應教育部來文,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為落實「不適任人員」之調查,需業師出生年月日,以便供人事室查核用。

★★★如無法登入編輯業師資料,可能無登錄到業師生日,請洽承辦補登。

★★★為利於技專資料庫表3-7 資料收集以及前列之調查,以院、系//學程的經費或者是老師個人計畫,於課程所聘請之業界專家協同資料,請於聘請前登錄至系統內的「其他經費」裡,為便利老師們使用,登錄後亦有相關核銷資料可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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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課程申請資料填寫之後,記得送出申請(中間綠色),暫存(左邊藍色)系辦端是看不到的唷!!


113
學年度第2學期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課程申請開放至1140214(星期五)止。

★★★申請系統關閉之後,不再開啟不提供額外申請;煩請鼓勵老師提前申請


系所送件期限為1140221(星期)止,逾期不候。
【如因特殊事由將延遲繳交,需事先告知且視同放棄候補資格,並僅同意延後至1140307日(星期五)止。】
【請各位老師務必配合系上開會時間,提早完成申請作業】
//學程鐘點數若有剩餘則由教資中心統籌安排,不會再開啟不提供額外申請

因應教育部來文,已將「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納入本校內部控制機制內,還請落實系上開會審核業界專家資格(請參照第2~7)以及合適進行「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之系科特色及產業發展需求所開設之專業實務課程(請參照第9)之審議並於會議記錄呈現以做為查核業界協同教學課程及業師符合資格之依據

請依據「系所申請課程數分配一覽表」之規劃額度排定系所申請通過課程及候補課程,所有課程皆需說明符合教育部辦法第9條規定之理由(已增加至課程申請內),以做為審核之依據


申請通過之教師請務必確實繳交學生滿意度問卷教學報告以及教師滿意度問卷,★★★如連續2次未結案,系統會強制停止申請1次。


教育部規定第10條及本校要點第5點皆規定:教學模式以專任教師授課為主,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為輔;業界專家協同期間專任教師應全程在場主持課程★★★★★如發現不符以上規定者,將會提供資料給系//學程及主管,要求督促及查核事實。
未來擬於教學報告中提供2~3張以上的照片,其中須有一張含申請教師、業界專家及上課學生同框的照片;若連續2次未提供上述照片,系統會強制執行停止申請1次。


※核銷資料:領款所得申報單業界專家協同課程明細請老師登入系統,至《申請記錄》,在每個通過的課程,都有直接對應的核銷資料可下載

 

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預期達到培育產業所需之人才、提升教師實務應用能力及發掘產學合作機會等三項預期效益。
並深化技職教育之實務教學及加強與產業接軌,達成技職再造之目標。


申請流程:
步驟1.於該學期公告時程上網申請
步驟2.各系所教評會(或系務、課程會議)審核業師資格及課程
步驟3.系所於送件期限內,登陸系統完成系所審核及上傳相關會議記錄。
步驟4.教資中心於收件截止後兩週內審核完畢。
步驟5. 通過之課程,請授課老師務必提醒業師,至系統-業界專家確認授課課程來做課程以及個人資料的確認(課程確認打勾,個資如有誤可直接修改,最後儲存)

步驟6.本校教師與業界專家課前完成課程討論,課程進度表、教學大綱等資料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

請預先準備好領款所得申報單業界專家課程明細 (請老師登入系統,至《申請記錄》,在每個通過的課程,都有直接對應的核銷資料可下載)
待業師來校授課時請業師簽名,以便後續核銷作業。
交通費計算係從業師服務單位至本校來回
★火車車資,請不要用票價試算,要用列車時刻查尋★

※上課前,請先《申請記錄》,在每個通過的課程處,可產出學生滿意度問卷QR code或網址,於課後可供學生填寫。


教學中:
1、上課期間,本校教師務必在場與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以確保教學品質。
2本校教師於課程中紀錄教學內容及過程(含照片或影片資料)教學報告用。
3、本校教師協同業界專家解答學生問題。


教學後:(請老師登入系統,(1)~(3)至《申請記錄》,在每個通過的課程都有直接對應的資料)
1
、本校教師和業界專家交換意見課程回饋及教材修訂。 
2
課後二週內繳送資料:
 (1)請務必優先送出核銷資料(紙本)-領款所得申報單業界專家協同課程明細 (含鐘點費及交通費)-請分開列印 ★交通費計算係從業師服務單位至本校來回★★火車車資,請不要用票價試算,要用列車時刻查尋★

 (2)教學滿意度問卷 (學生版) (不同課程、不同業師均需個別填寫一張)全面改線上,不再使用紙本。
 (3)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報告 (不同課程、不同業師均需個別填寫一張請老師登錄系統填寫即可,不需再繳交紙本。
 (4)教學滿意度問卷 (本校教師版) (不限課程、業師數,申請該學期只需填一張)請老師登錄系統,於上方功能列《填寫問卷》處填寫即可,不需再繳交紙本。

(兼任老師(不在要點所列教師之內不得提出申請) 基礎課程、理論課程、通識課程、導論和演講性質等課程已篩除,因跟教育部辦法9條不符,不得提出申請。)

 

教學資源中心聯絡窗口:蕭亦妏,分機:6270  E-mailjojohsiao@mail.np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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